汕头市劳动保障年审指南

 

一、内容

劳动保障年审(以下简称“年审”)是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依法按年度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、法规、规章情况进行监督、检查的一项措施。

二、依据

(一)《广东省流动人员劳动就业管理条例》(省人大199942日第44号公告);

(二)省政府《关于实行劳动年审制度的通知》(粤府[1996]4号);

(三)劳动部《关于建立劳动用工年检工作制度的通知》(劳部发[1996]214号);

(四)《劳动保障监察条例》(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23号)。

三、对象

中央、省驻汕直属企事业单位、市直各类企业、个体经济组织及市直机关、事业单位、社会团体中有招收工人的用人单位。

四、年审的项目

(一)遵守人员招聘规定情况;

(二)遵守劳动合同规定情况;

(三)遵守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制度情况;

(四)遵守社会保险规定情况;

(五)遵守职业介绍规定情况;

(六)遵守社会力量办学情况;

(七)遵守劳动保障法律、法规、规章制度的其他情况。

五、需提交资料

(一)《汕头市用工手册》;

(二)全体职工劳动合同鉴证登记表;

(三)上年度1112月份全体职工工资表;

(四)最后一个月社会保险缴费凭证。

六、程序

(一)申报。企业备齐有关资料后向市劳动保障局申报;

(二)年审。市劳动保障局对申报资料进行审核(必要是地进行实地调查),符合条件的发给《劳动保障年审合格证》。

七、办理时限

资料齐全,当天办结。

八、收费情况

(一)批准机关及文号:粤价函[1999]159号;

(二)收费标准:每户50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