汕头市劳动保障年审指南
一、内容 劳动保障年审(以下简称“年审”)是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依法按年度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、法规、规章情况进行监督、检查的一项措施。 二、依据 (一)《广东省流动人员劳动就业管理条例》(省人大1999年4月2日第44号公告); (二)省政府《关于实行劳动年审制度的通知》(粤府[1996]4号); (三)劳动部《关于建立劳动用工年检工作制度的通知》(劳部发[1996]214号); (四)《劳动保障监察条例》(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23号)。 三、对象 中央、省驻汕直属企事业单位、市直各类企业、个体经济组织及市直机关、事业单位、社会团体中有招收工人的用人单位。 四、年审的项目 (一)遵守人员招聘规定情况; (二)遵守劳动合同规定情况; (三)遵守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制度情况; (四)遵守社会保险规定情况; (五)遵守职业介绍规定情况; (六)遵守社会力量办学情况; (七)遵守劳动保障法律、法规、规章制度的其他情况。 五、需提交资料 (一)《汕头市用工手册》; (二)全体职工劳动合同鉴证登记表; (三)上年度11、12月份全体职工工资表; (四)最后一个月社会保险缴费凭证。 六、程序 (一)申报。企业备齐有关资料后向市劳动保障局申报; (二)年审。市劳动保障局对申报资料进行审核(必要是地进行实地调查),符合条件的发给《劳动保障年审合格证》。 七、办理时限 资料齐全,当天办结。 八、收费情况 (一)批准机关及文号:粤价函[1999]159号; (二)收费标准:每户50元。 |